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晋江市人社系统基层信息化平台-查询打印终端设备(试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28日起至2020年06月0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杨玉环容貌复原图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其投标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30时(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线。采购单位: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泉州市晋江市崇德196号),联系人:傅先生,电话:。
十一、招标文件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title=采购网采购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2、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采购相关。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20年05月28日起至2020年06月0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