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称,他儿子和几个同学在中国东方航空的官网上,订购了2017年8月8日的联程机票,天津出发,中转上海,目的地是日本东京,票价2103元。然而,起飞前一天,突然被告知天津飞往上海的飞机取消,原因不明,而上海飞往日本东京的飞机并没有取消。“孩子们为了省钱,早就订好在日本住宿的酒店。为了不延误行程,他们赶紧订了从天津去往上海的高铁票,868元。”订好票后,当汪先生儿子与东方航空客服沟通,希望退掉天津到上海的机票时,遭到了。
“孩子们只是要求退掉没有乘坐的天津飞往上海的航班,或者说希望能报销高铁票,但都被了。客服给的答复是,如果退,只能所有的机票都退掉。但是,上海飞往日本的航班已经按时起飞,因此不能办理退票。只赔偿民航延误两小时以上的200元钱。”这个说法汪先生无法认同,“航班取消是东方航空的原因,乘客没有责任。我们没有乘坐天津的航班,为何不给退钱?东方航空涉嫌店大欺客,侵害乘客权益。”汪先生说。
记者致电东方航空公司的客服电线。接待人员将汪先生的基本信息记录后称,该公司有,联程机票中的某个航班取消后,乘客或者全部退款,或者支付全款,不能退掉其中一个航班的票。记者提出质疑,称东方航空该涉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该公司接待人员称“愿意再次与汪先生沟通”。经过记者的协调,8月31日,汪先生与东方航空达成一致,东方航空公司同意退掉天津至上海的1100元机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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