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是化工大学核心学院之一。目前,建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级维塔斯发律师函重点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前五位,同时建有工程市重点学科。学院现有双聘院士1人、 “海外千人计划”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973首席科学家”1人。建有国家化学工程教学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科技部创新团队等国家级教学和科研团队。近年来,承担国家“973”、“863”、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和面上项目百余项,年科研到款达8000万元以上。年发表SCI收录文章200多篇。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教育部和市级励20余项。学院在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化工、资源化工、工程等领域拥有很强的教学、科研实力,成为国家化工高等科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化学工程学院现面向诚聘人才,热忱欢迎英才加盟!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能源化工、资源化工、工程、科学、材料化工、生物化工、海洋化工、纳米技术与纳米材料、子合成、新能源技术、医药合成、应用化学等相关研究领域。
1、A类人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具有担当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的学者。
2、B类人才:取得突出的学术成绩,具有担当教授职务岗位、博士生导师和学科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的任职能力和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未来5年内有望达到长江和杰青相当的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有承担国内外研究课题的经历和在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3、C类人才:在本领域内取得的学术成绩,具有担当副教授以上职务岗位的任职能力和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青年后备人才:30岁以下,本、硕、博毕业于国家重点学科相关专业,师从国内外本领域一流,且具有一定海外一流大学科研经历;或者本科毕业于国家重点学科相关专业,且在国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6篇以上SCI论文,且有3篇以上论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顶级期刊上。
达到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的,将按下述标准聘任其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实验与办公用房和周转住房等,按照国家解决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问题。
1、A类人才:聘为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二级以上岗位,提供40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200平方米以上办公和实验用房、2-3居室生活用房、若干科研助手编制等待遇。
2、B类人才:聘为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四级以上岗位,提供10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80平方米以上办公和实验用房、2居室周活用房和30万的生活补贴、1-2名事业编制科研助手等待遇。获得拔尖人才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青年基金等可直接聘为B类人才,除提供B类人才待遇外,增加科研用房面积到150平米、增加生活补贴到50万元。
3、C类人才:聘为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七级以上岗位,提供3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结合团队建设情况提供相应办公和实验用房、1-2居室周活用房等待遇。
4、青年后备人才:聘为校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提供2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经费,首聘期三年内提供7万元以上生活补贴。
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内外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主要研究、应聘后工作设想、相关证明材料及推荐信等发送或邮寄给以下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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