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2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胡雪璇 通讯员胡文辉)记者29日从武汉市第十七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第十七届武汉市劳模评选工作已完成候选人申报和推荐工作,进入组织重点考察阶段。26日,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各单位对500多名候选人名单进行了联合评审,对存在行政处罚、违法犯罪、婚姻信息不实等问题的相关候选人作出审核决定。
据悉,本届的劳动模范选树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所有候选人均经过基层职代会通过,所在单位公示,各级党委、或相关主管部门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逐级。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必须通过工商、税务、人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或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还要经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民营企业负责人还要经过、工商联等部门签署意见。
评选文件严格要求,被推荐人选要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基层管理人员)必须不低于80%以上,让更多的一线职工有人生出彩机会。
评选工作伊始,武汉市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同时要求基层工会层层签订,在劳模评选过程中,不徇私舞弊,不假公济私,公平、、公开评选工作,提高评选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与此同时,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市劳模评委会办公室的评选工作,确保廉洁评选,将在“三化”大武汉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树起来,使劳模候选人具有力,经得起检验。
据介绍,本届劳模评选工作结构合理、质量过硬、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候选人退回单位重新申报。目前,通过严格把好关,已经调整推荐人选1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