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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李亚玲状告天涯娱乐版主始末(3

※发布时间:2016-3-11 14:48: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正主妹妹以前看到正主回来非常高兴,后来知道替身为冒充就完全,对替身冷嘲热讽,还曾差点害死替身。

  对家向男主叙述正主的过程,并要求用替身换正主骨灰,男主答应。

  最后对家被杀,替身出走寻找记忆,男主毁掉替身过去资料,希望重新爱上替身.

  相似不?不过我可要重申,我现在可没在说国色天香抄袭,我只是说了情节的相似之处而已,希望新浪不要收到投诉就删除了这篇文章。

  抄袭是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我认为李亚玲这个作品就是涉嫌把不能动的主线核心剧情改变了大背景,然后丰富很多人物和情节,把抄袭情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虽然两者的风格不同,背景不同,人物性格不同,故事情节也有变化,但是重要的核心主线情节是一样的,要举例子的话,就像《金田一》与《少年包青天》那样。如果说有一两个设定相同的话可以叫撞梗,这么多一样,撞车都没撞得这么刚好的吧!

  于是在去年4月份的时候,在李亚玲于正的时候,我在恶心于正抄袭的同时也表达了我对李亚玲的看法,发了微博“刚刚于正的那个女编剧李亚玲,当年的《国色天香》主线剧情就是抄袭小说《不能动》”然后贴出天涯网友的扒皮对比贴“《国色天香》涉嫌“借鉴”《不能动》,编剧竟反斥之为SQ小说”

  该10年就发布,已经在天涯讨论了6页的扒皮对比帖子在这条微博发了后一天就被天涯社区删除了,由李亚玲发函要求天涯删除的,既然没有了帖子原文,我就没跟进下去了。

  9月中旬的时候,我接到法院传票,就开始准备材料应诉了。向法院电话咨询了案件,法院说由于是简易程序审理,可以不出庭,提供答辩状即可。在9月底的时候,我向法院提交了20页左右的答辩状,列明了两个作品的相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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