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的一家文武学校,在河南省登封市投放了户外广告,这原本是很普通的一个商业行为。可是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告牌刚挂好没多久就被拆除了。广告主体的持有者称,有网友在当地论坛发帖,认为“江苏的武校跑到了少林寺脚下招生,简直不能忍”,这条帖子在当地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需要拆除。
“今年3月25日,我通过南京一家代理公司和郑州市有容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通过他们在当地的登封东、登封西高速收费站投放户外广告。”彭飞龙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广告投放时长为一年,然而实际安装到位后不到一个月,就于4月24日被广告主体的持有者拆除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告主体的持有者为河南和鼎高速公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少新分公司(以下称少新分公司),该公司在拆除广告牌时,出具了一份公函,称:“贵公司在登封东收费站和登封西收费站分别悬挂的‘江苏省宿迁市飞龙文武学校’广告内容引发的社会给登封市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根据登封相关部门要求请贵公司三日内将广告画面拆除。”
“我不太明白,我在很多省市都投放过高速户外广告,怎么到了登封,这广告就造成负面影响了?”彭飞龙表示摸不着头脑。
为此,彭飞龙联系了郑州市有容广告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赵女士告诉他,最近在登封当地有一篇名为《江苏武校竟来我大少林脚下招生?!简直不能忍~(有图有视频)》的帖子
帖子中写道:“少林功夫甲天下,天下功夫出少林!然而小编的朋友圈竟然发现了一则这样的广告牌‘江苏省宿迁市飞龙文武学校’,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对此身为登封人的你怎么看?”
这条网帖发布后,有网友认为宿迁的武校跑到少林寺门口打广告是一种类似“踢馆”的挑衅行为。也有网友认为,“只有少林,不能有其他武校”的看法是一种不自信,而且这本身是一种商业行为,十分正常。
对此,彭飞龙认为,网友有讨论的,但是学校投放广告是签了商业合同的,这不应该是对方毁约的理由。
现代快报记者致电郑州市有容广告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赵女士表示:“广告画面的确没有违反《广告法》相关,而且登封市也没有外省广告不能在当地投放,因此目前正在和当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希望能让广告正常投放。”
随后,现代快报记者又联系了发函的少新分公司广告部门。一位始终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几天,此事在登封当地已经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但是分管的领导目前出差,因此她需要向上级汇报后再给出答复。
此外,记者多次尝试与少新分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少林寺至新乡管理处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前,对方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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