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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5/15 2:12: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珠江晚报讯(记者许晖)近日,珠海市金湾公证处公证员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上门办理了一起特殊的遗嘱公证。公证当事人发现病情时已是癌症晚期,身体每况愈下,为避免亲属在其去世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纷争,想及时立遗嘱将其财产留给独生女,希望公证处可以帮其完成这个心愿。

  根据继承法及司释相关条文,相比其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按照公及相关公证程序规则要求,上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两名公证人员参与,全程录音,且需提前到公证处进行预约排期。公证处在接到上述公证申请后,考虑到当事人随时可能陷入意识模糊状态的实际身体情况,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在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立即选派了两名资深公证员到中大五院为当事人办理了遗嘱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