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的情人周冰平民兵,即以平民(国人)为兵源的武装。前面提到的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即属此类。其中,成周八师与殷八师可能是同事异称,则当时共有十四师。
族兵是由贵族的族人组成。西周金文中经常可以见到族兵出征的记载,其战斗力很强。族兵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王室的间接指挥,如《毛公鼎》铭文:王命毛公:“以乃族干吾(捍御)王身。”《明公毁》铭文:“唯王令明公,遣三族,伐东国”。
王的护卫兵在文献中称为“虎贲”,取其勇武之意。金文中提到的“王行”,当应指此。这支军队由贵族子弟即“国子”组成,受过良好的训练,远较平民兵精良,因而往往成为作战的中坚,如牧野之战,周人即以虎贲三千作为先导,但平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护卫周王。诸侯国中也有这类武装,但名称稍异,称为“旅贲”①,负责护卫国君。
夷隶兵是一支较特殊的武装。它由被俘获的周边民族人组成,这些人的身份属于官奴。《周礼〃师氏》之职:“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则。”《师酉簋》铭文提到西门夷、秦夷、京夷等,表明《师氏》所载是有所本的。从《师氏》看,夷隶兵的主要任务是充当王室的角色。这种现象初看起来颇为奇特,但有关材料表明,由奴隶(特别是异族奴隶)充当,在古代世界是很普遍的现象,如古希腊、罗马就是如此。
西周的军队编制是沿袭殷制而来,包括师、旅等级别,以十为进制单位。《周礼》所载的军事编制体系,是以五为基本进制单位,反映的是春秋以来的情况,因而不能据以论述西周的制度。所以,有关西周军事编制的材料很少。最主要的就是《尚书〃牧誓》,我们在论述殷商军事编制时已使用过这段材料。因为殷、西周的军制带有继承性,所以,这里不再详细探讨西周的情况,简而言之,西周时的军事编制由大到小为:师、旅、百夫、什、(伍?)。师、旅各为万人、千人。另外,《周礼〃司马》中提到的卒、两,与什、伍相通,可能是沿袭西周的旧制,如果这样,那么百夫之下即为卒、两。兵种。
西周的兵种仍以车兵、步兵为主。这两个兵种在作战中是相互配合的。这与商代并无不同,但在具体的人员配备上,可能有所变化。如《牧誓》载牧野之战中,周军的阵容是“甲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而《史记〃周本纪》载此事则谓:“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即增加了“甲士四万五千人”一句,司马迁当是有所本的,很明显,虎贲是作战的,不需配置战车,则这三百乘战车自当由四万五千名甲士配置,《牧誓》以战车为整体的作战单位,故而只言车数,而省略了甲士,从这一点来看,与殷制是完全相同的。而《禹鼎》铭文载:“武公乃遣禹,率公戎车百乘,厮驭二百,徒千”,据此,则每辆战车跟从十名徒兵,此外,还有两名厮驭,即后勤人员,加在一起,共十二人,与《牧誓》不合。按《禹鼎》是周厉王时之器,临近西周末年,所以,可能在枝节问题上有所更动。
前面提到虎贲,它属于的步兵,不必配置战车,但由于它的主要任务是护卫周王。因而,单虎贲出战的情况是没有的,一般是在车徒兵配合作战的情况下,由虎贲作为先导,在阵前开,车徒兵紧随其后。军赋制度。
周人在征服战争中,将被征服的异族人迁至郊野,使其世代务农,称为“野人”;而本族人则居于“国”(即城)中,称为“国人”。这就是国野制的主要内容。周人为了独擅武装力量,不允许野人当兵。因而,兵源全部出自“国人”。
金文中的“西六师”、“殷八师”和“成周八师”,均属于平民兵,因而其兵源皆来自周族平民。“六师”之名也见于《诗经》,它与金文中的“西六师”是一回事,属于王室直辖的军队,其兵源则来自王畿内六乡的国人。
关于殷八师,有人认为是周人征服殷人后,将归降的部分殷人改编为八师。这种看法有誖于常理,难以想象,征服者会把自己的死敌武装起来。因此,殷八师即是成周八师,二者名异而实同。殷八师或成周八师,驻扎在成周,处于原殷人的中心地区,因此,建立此军的用意就很明白了,即主要是为了镇抚殷遗民和东方部族。那么,成周八师的兵源从何而来呢?原来,周人命殷后,武王即命周公负责在洛邑建置成周,据《逸周书〃作雒》知,成周有国野(乡〃遂)之制,因为成周是以东都的规模出现的,周公又曾一度居洛,分陕而治,故此处的乡遂制度与王畿的六乡六遂不会相差太远。所以,由成周的诸乡提供八师的兵源还是可以办得到的,只是每乡所出当不限于一师,否则就凑不足八师之数。
王畿六乡征兵之法,《周礼》中有记载。《周礼》成书虽晚,但尚保存许多古制,像征兵之法就是其一,《小司徒》:“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畋)与追胥竭作。”即每家只出一人,其他人称为“羡”(意为“余”),只有举行畋猎或追捕盗贼时才全部征发。所以这是一种正卒、羡卒并行的兵役制。
关于服兵役的年限也有记载,《乡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及六十⋯⋯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贾疏:“七尺谓年二十”,贾公彦是据《韩诗》立说,基本可信。据此,则六乡国人服兵役的年限为二十岁至六十岁之间。但有些人可以豁免兵役,如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等等。
成周和各诸侯国的征兵之法,从原则上来讲,与王畿六乡当是相同的。国人除服兵役外,还要承担一定的军赋负担,即《孟子〃滕文公》所说的“国中什一使自赋”;野人因不服兵役,所以其赋额要高,一般为九一税。并且要进献兵甲车马等武备。武器平时藏于,如《周礼》中有司甲、司兵、司戈盾、司弓矢等职,金文中还有司箙(箭袋)等。战时则授兵甲于七卒,如《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大宫即祖庙,则授兵的仪式是很庄重的。军事训练。
就平民兵而言,由于兵农合一,因而不可能进行专门化的军事训练,只能以类似春秋时的“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①的方式来进行,同时,军训的方式也承袭军事制时代的特点,带有较原始的色彩,即通过败猎的方式进行,如《左传》所说的春蒐、夏苗、秋狝、冬狩;《周礼〃司马》之职:“中春教振旅,⋯⋯中夏教茇舍,⋯⋯,中秋教治兵,⋯⋯中冬教大阅”。这些名目虽不相同,但总的方式却是一样的,只是训练的侧重点各有差异。
应该指出,《左传》、《周礼》等载的春、夏、秋、冬四季军训的名目,在西周时是不齐备的,因为,直到西周末,四季的划分法和相应的名称均未出现②。由此可知,《左传》、《周礼》所反映的是春秋时的情况。还有前面提到的“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无疑亦是后起的制度。但即便如此,这只是名目、频率上的差别,就算西周每年以春、秋两次举行军训,与春秋时代的四季军训在方式上也没有什么差别,况且实际上春秋时代很少有一年四季均举行军训的范例,《左传》、《周礼》所记的只是一种整齐化的制度。
这种军事训练,尚带有炫耀武力的用意,《逸周书〃世俘》记载武王伐纣,在战争过程中却举行了一次大蒐(即畋猎),获猎物甚多。此外,整顿军纪、发布文告等,也都在军训中进行。
贵族的族兵的训练方式多也采用畋猎的方式,不过,他们训练的机会要多一些,因为他们一般不受农时的约束。 周王的护卫军虎贲属于常备兵。因而也另有一套文武结合的训练方式。如《周礼〃保氏》之职:“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国子”即贵族子弟,是虎贲的来源;所谓礼、乐、射、驭、书、数,是国子学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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