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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被曝用假公函让撤稿“今日头条”称已报警

※发布时间:2018/4/12 7:17: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3月29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了今日头条在广西南宁的广告投放中存在违规“二跳”行为,即通常首个广告页面内容合规,二次跳转后页面内容存在利用代言人进行药品推介的行为。报道称,“今日头条”虚假广告专攻二三线城市,“智能”消费者。

  30日凌晨,“今日头条”向用户及受影响商家致歉,对涉及事员工进行处理,并公布了紧急解决方案。

  文章称,2017年7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站在今日头条上的“消费网”头条号上,发了一篇题目为《:凯宾斯基酒店、正明锦江大酒店等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的文章。对市卫计委监督抽检中发现的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的新闻进行了报道。

  然而一天后,“今日头条”将该文章撤下,给出的原因是“内容不适合收录”。对此,“今日头条”总部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是:“今日头条”收到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投诉函”。

  “今日头条”提供的这份“投诉函”,盖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红章,意思是市卫计委向“今日头条”投诉,让删除这篇报道。

  但《中国消费者报》通过向市卫计划委办公室进行了求证,得到的回复是:经过与相关处室核实,2017年7月29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没有向今日头条发过“投诉函”。

  登录市卫计委的网站查找相关文件,对比卫计委文件上的红章和之前“投诉函”的公章,的确有明显的不同:

  对此,当时“今日头条”总部工作人员称“投诉函”并不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接发给总部的,而“今日头条”的工作人员无法给总部一个合理的解释,

  2017年8月1日,《中国消费者报》被撤下的被重新发表,但面对关于“投诉函”由来的追问,“今日头条”总部工作人员始终未给予明确的回复,事情也就此搁浅。

  面对《中国消费者报》提出的“涉嫌伪造公文”的质疑,今天下午“今日头条”发布声明《今日头条公布相关涉嫌伪造公函撤稿情况并报警》:

  我们注意到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称,今日头条根据真实性存疑的《投诉函》,删除其记者站刊发在其头条号上的。

  1、2017年7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站在今日头条上的“消费网”头条号上发布《:凯宾斯基酒店、正明晋江大酒店等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文章。

  2、2017年7月29日,今日头条内容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署名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投诉函》,称“经过双随机”监督工作,未发现涉事酒店存在问题,要求今日头条删除文章。

  3、依据今日头条内容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查结果和《投诉函》要求,2017年7月29日,今日头条撤下该文。

  4、2017年8月1日,中国消费者报联系今日头条,声称《投诉函》系凯宾斯基酒店工作人员伪造。

  5、我公司与凯宾斯基酒店进行联系,就《投诉函》真实性要求进行举证,酒店方面至今没能提交证明。

  2、今日头条内容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函》时,第一时间未与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存在失职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公司对于有非常严格的处理流程,此事显示出公司流程执行上存在严重的漏洞,我们欢迎社会一起监督执行。

  伪造公函撤稿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发布者主体的权益,也影响了今日头条的内容质量,并已经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愿意与相关机构一起,共同查证,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我公司将提交司法机行查处。

  “今日头条”在声明中认为,涉嫌伪造公文的《投诉函》系《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监督的涉事相关方凯宾斯基酒店伪造,“今日头条”存在核实上的失职行为。

  如果《投诉信》确为伪造,那么不论是由哪一方伪造,该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我们静待警方介入后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