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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最新消息!上海出租车10月8日起调价!

※发布时间:2015-10-7 13:00: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起步费调整为14元/3公里 取消燃油附加费1元

  上海市域出租车要调价了!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在刚刚举行的发布会上联合宣布:10月8日起,上海市域出租车起步费由13元/3公里调整为14元/3公里,超出起步费单价由2.4元/公里调整为2.5元/公里,超里程距离由10公里调整为15公里,低速等候由5分钟计1公里调整为4分钟1公里。夜间加价(当日23时至次日5时)仍按上浮30%。同时,市域出租车和区域出租车全部取消燃油附加费1元。

  途安车型起租价调为16元/3公里

  2010年世博会前夕,3650辆途安出租汽车投入营运,乘坐较舒适,行李放置空间较宽敞,驾驶员劳动强度可有效降低,深受广大乘客和驾驶员的欢迎。根据行业调查测算,途安车在营运周期内的车辆折旧、维修保养等方面成本比主流车型月均高约1700元,单车核算出现亏损。2015年,现有的途安出租汽车即将到期更新,各方希望继续使用途安车。综合考虑乘客接受能力、车辆运维成本等因素,在上述调价方案的基础上,途安出租汽车起租费再提高2元。

  此外,英伦出租车则由企业自主定价。

  市交通委称,调价收入主要用于驾驶员增收,约占70%;部分用于弥补企业在驾驶员社保、车辆保险等方面逐年增加的刚性支出,约占20%;同时,鼓励企业拿出一部分考核驾驶员,考核好的驾驶员额外励,约占10%。

  市交通委同时表示,等国家交通部发布出租车规范文件后,上海将对巡游出租车和约租车进行差异化定位,对巡游出租车强调转型发展,对约租车强调依法合规。

  一是超运距加价与乘客出行特征不相匹配。现行运价结构中,载客运距超过1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价50%。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生产、生活、学习、消费、娱乐等行为方式悄然发生变化,日常出行活动区域不断拓展。受此影响,本市出租汽车主要服务范围由内环内逐步扩大至外环内,10公里以上返程空驶率下降,乘客反映目前的加价里程不尽合理。同时,营运监测数据显示,出租汽车平均运距从上世纪90年代约5公里增加至2013年的7.1公里,10公里以上车次占总服务车次的比例从不足10%提高到20%。因此,采用10公里的加价里程基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有必要进行调整优化。

  二是低速等候计费标准与道交通状况不相适应。现行运价结构中,低速等候费是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车辆载客缓行或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对运营收入减少的一种适量补偿。驾驶员普遍反映,城市道拥堵时段明显延长、区域明显扩大,拥堵与非拥堵区域的单位实际运营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受此影响,在道拥堵时段和区域从事运营活动的意愿下降。运营监测数据显示,在拥堵时段每分钟营收为1.7元,低于全天平均值2.0元。解决打车难的关键在于通过价格杠杆有效调节出租汽车运力配置。如2013年实施出租汽车运价调整,通过调高高峰时段低速行驶等候费来调节部分供需,弥补高峰时段营收效率低的问题。

  近年来,受“镇保”转“城保”、社会缴费基数增加、车辆保险费用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成本逐年刚性增加,经过采取了降本增效措施,但由于主营收入未相应提高,利润仍不断下降。成本监审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3年,企业净利润由1518元/车/月下降至671元/车/月,降幅达56%。行业利润下降有以下两方面影响。一是行业资本开始流出,部分企业开始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二是企业通过压缩经营成本来保障利润。企业采取压缩管理人员比重、所见营运业务费用、降低驾驶员励标准等措施,对稳定服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市审计局2012年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审计调查结果,预计到2015年全行业将出现亏损,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因此,有必要针对企业成本上涨因素对运价水平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调整,提高企业经营收入,引导出租汽车行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经过几轮调整,同时承包金指标不断下调,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入稳步提升。据调查,2013年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均月收入约为6500元(同期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036元)。从历年数据来看,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入与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基本保持1.25倍的关系。然而,考虑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双班车驾驶员日均工作18~20小时),平均小时工资约22元左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小时工资31元的水平。目前,由于高强度劳动以及相对不高的收入,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驾驶员队伍不稳定现象,不仅驾驶员流动性较大,而且企业招工困难。企业不得不降低驾驶员招聘标准,对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带来负面影响。在现行运价水平下,预计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入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将不断缩小。因此,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优化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并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行业吸引力。

  目前,本市出租汽车的主力车型为桑塔纳Vista,已经投放市场多年。该车型面临更新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车辆生产商已经停止了桑塔纳Vista的生产,因此本市出租汽车的车型面临变更的需求。二是现有车型等级与本市国际大都市形象不相适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推动本市出租汽车车辆等级的提升是本市出租汽车今后发展的方向。新车型必然在车辆购置、修理、等方面高于老车型,因此新车型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与老车型在运价方面有所区别。

  2006年5月,本市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来消化油价上涨因素。本市出租汽车起租费由10元调整至11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由2元调整为2.1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起步价由8元调整为9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由2元调整为2.10元。

  2009年10月,本市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来消化油价上涨因素。本市出租汽车起租费由11元调整至12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由2.10元调整为2.4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起步价由9元调整为10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运价由2.10元调整为2.40元。

  2011年7月,本市实施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出租汽车起租费由12元调整至13元;新设燃油附加费项目,每乘次附加费1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起步价由10元调整为11元,新设燃油附加费项目。每乘次附加费1元。

  2012年4月,市发展委发布《关于上海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2)007号],对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属地化管理。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实行“统一结构,分级管理”。现行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不变,即:基础运价(含起租费、起租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运价加价(含超运距、夜间)、计时计程、车子结算和燃油附加费5个部分,仍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同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统一执行。授权各相关区、县人民负责制定和管理本区域出租汽车的基础运价和运价加价,但相关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得高于市区出租汽车。

  2013年12月,本市嘉定区实施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载客运距超过10公里(不含10公里),超过里程的超起租里程单价加价30%;当日23时(含23时)至次日5时(不含5时)时间段内,起租费、超起租里程运价上浮20%。

  2014年2月,本市奉贤区实施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调整内容与嘉定区一致。

  2014年10月,本市闵行区实施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调整内容与嘉定区一致。

  2014年11月,本市松江区举行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听证会。

  2015年4月,本市松江区举行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第二次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