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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调降中国评级:新华社财政部大公国际等联合质疑

※发布时间:2017/8/8 15:15: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引发关注,周三(5月24日),知名评级机构穆迪(Moody)将中国评级自Aa3下调至A1,将展望从负面调整至稳定。消息发布后,

  5月24日,知名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从Aa3下调至A1,同时将评级展望从“负面”上调至“稳定”,一时引发热议。在笔者看来,穆迪下调中国信用评级存在“三个误区”,而这一举动对中国的实际冲击,也不会像其他一些高度依赖外债融资的新兴市场那么大。

  穆迪误区之一:高估了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对于刺激政策的依赖程度,而低估了中国结构调整的力度与决心。穆迪在新闻稿中断言:“……中国将继续实施政策刺激,以维持经济强劲增长的目标。这样的刺激将导致整体经济体系的债务增加。由于经济强劲增长对政策刺激的依赖性加大,债务上升将中国的信用指标。”但客观的观察家,只要看看这几年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围绕结构调整和创新付出的努力,看新兴产业的涌现与增长,看看今年前4个月明显超出市场普遍预期的经济“成绩单”,就不难明白穆迪上述断言的逻辑了客观事实。

  穆迪误区之二:高估了中国负债水平,并据此对中国债务稳定性作出了不合实际的错误判断。穆迪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其他国企等机构的未债务全部计入的间接债务和或有负债,并据此对中国负债规模及其走势作出了悲观评估。但只要翻阅《中华人民国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就会明白,穆迪的上述分析逻辑本身就与中国法规相左。按,无论是中央国有企业,还是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其举借的债务均不属于债务,对其承担的义务以出资额为限。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当中国宣布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国投)欠下的外债并非国家主权债务,中国对其不承担义务,放手让广国投破产时,为数多达130余家的国际债权人和整个国际金融市场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已经了国企债务不属于债务,而且中国会不折不扣落实这一法律。时间过去近20年,难道穆迪仍不理解当初130余家国际债权人“割肉”让整个国际金融市场明白的道理了?

  穆迪误区之三:对中国和所谓“高评级国家”(亦即美欧等国家)实施了不符合实际的双重标准。穆迪承认,即使按照他们上述高估的方法,中国债务水平在所谓“高评级国家/地区”也并不罕见,但他们辩称,那些“高评级国家/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金融市场深度以及体制实力均高于中国,这些特征可提高偿债能力,并降低发生负面冲击时的蔓延风险。此话貌似有道理,不过,差点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次贷危机和美欧主权债务危机过去也没几年吧?那场危机起源何处?是在中国,还是在那些穆迪所称的“金融市场深度以及体制实力均高于中国”的“高评级国家/地区”?

  其实,由于过度依赖历史数据而相对缺乏前瞻性,由于过度倚重主观的“体制因素”,穆迪等知名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失误已经不止一次了,市场参与者这次对穆迪评级大可不必反应过度。何况中国债务95%是内债,中国仍然保持在30%左右的居民储蓄率、3万多亿美元外汇储备和持有的其他巨额高流动性资产,也能中国债务不至于演变成系统性债务危机。穆迪评级结果的变动,对中国的影响力度,将远不及那些高度依赖外债的其他新兴市场经济体。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24日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从Aa3调降至A1,同时将评级展望从“负面”上调至“稳定”。穆迪提出调降评级主要有三个理由,即中国实体经济债务规模将快速增长、相关措施难见成效、地方债及企将增加或有债务。专家认为,穆迪的观点存在对中国经济明显的误读和误判,评级结果存在偏差。

  首先,穆迪在报告中预测,2018年中国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P)比重将达40%,2020年达到45%。但事实上,2016年中国债务占P比重为36.7%,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今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不断推进,举债受到严格控制,债务有望保持合理规模,2018至2020年中国债务风险指标与2016年相比预计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全球市场部高级交易员李凡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穆迪下调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只是“一家之言”。今年以来,中国5年期国债信用违约互换(CDS)的基准价格在80个基点左右,而这一指标几年前曾高达150个基点,这说明国际市场认为中国经济基本面在改善、信用风险在降低。穆迪公布下调中国评级的消息后,离岸人民币微跌,总体来说市场反应平稳。

  其次,穆迪认为,中国相关措施难见成效,中国经济增速将持续放缓。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低估了中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和适度扩大总需求的能力。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仍然延续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一季度P增长6.9%,同比加快0.2个百分点,充分显示出供给侧结构性的效果正在不断。随着持续深化,中国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再次,穆迪在报告中称,除了直接债务,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债务水平持续增长会增加或有债务。这更是对和相关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国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等,穆迪的上述观点不成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财政事务部主任维托尔·加斯帕尔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国际标准来看,中国债务水平仍然比较低。同时,中国的资产负债表比大多数新兴经济体都要健康,中国持有的金融资产远超负担的金融债务,中国拥有充足的“财政火力”来管理债务风险。

  自去年以来,不少机构和多次谈及中国债务风险。去年3月,穆迪就曾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从“稳定”下调至“负面”,中国经济后来的实际表现却是“稳中有进”。

  穆迪此次在调降中国主权信用评级的同时,上调了中国的评级展望,似乎在显示其评级的平衡与公允。但业内人士指出,穆迪此举更多是一个技术层面的变化,在对未来前景持同样预期的情况下,调低当前评级,展望就会上调。

  有分析人士认为,长期以来,评级机构对信用咨询市场具有重大影响,但其评级方法存在缺陷,信誉早已受到质疑。

  首先,评级机构过分看重制度因素,定性分析比重较大,主观性较强,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研究员程伟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2007年,新兴市场国家获得的评级通常比负债水平近似的发达国家低8到12个等级。随着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这一差距有所改善,但截至2015年也仅仅缩小了两个等级。

  在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2016年股东大会上,“股神”巴菲特被问及为何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没有得到3A最高信用评级时说:“这种信用评级根本是错误的机制,而且是阻碍不前的机制。”

  其次,评级机构过度依赖历史数据,评级行为高度顺周期,难以做出前瞻性的预警。例如,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穆迪评级没能起到预警作用,仍一直将希腊的A1评级保持到2009年年底。要知道,A1评级是穆迪评级体系中的第五高评级,这说明穆迪评级存在滞后性,缺乏前瞻性。

  当然,尽管评级机构对中国的信用评级存在偏差,我们不妨本着“兼听则明”的,将这些机构的观点视为对防范风险的提醒,把风险管控进一步做牢做实。

  近年来,中国通过一系列措施管控债务风险,包括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构建债务监管体制、实施地方债务置换等。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加斯帕尔所说:“中国已充分认识到债务风险问题,并已采取相应措施。”(参与记者:康逸、俞懋峰、樊宇)

  答:此次穆迪下调我国主权信用评级,是基于“顺周期”评级的不恰当方法,其关于中国实体经济债务规模将快速增长、相关措施难见成效、将继续通过刺激政策维持经济增速等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低估了中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和适度扩大总需求的能力。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仍然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一季度P增长6.9%,同比加快0.2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好于预期,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与经济运行相一致,财政收入增速仍然较高,1-4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11.8%,同比加快3.2个百分点,是2013年以来同期最高增速;财政支出增长16.3%,高于收入增幅4.5个百分点,同比加快3.9个百分点,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经济“开门红”充分显示出供给侧结构性的效果正在不断。随着“放管服”等一系列重大措施落地见效,国企、财税、金融、价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一带一”建设扎实推进,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提升协同发力,中国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记者问:穆迪在报告中指出,2018年直接债务将达到P的40%,2020年将达到45%,请问您怎么看?

  答:《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发行地方债券是地方举借债务的唯一形式,除此以外,地方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因此,目前我国债务范围依法是指中央国债、地方债券以及清理甄别认定截至2014年末的非债券形式存量债务,除此以外我国不存在其他任何直接债务。

  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地方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国债余额12.01万亿元,两项合计,我国债务27.33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P初步核算数74.41万亿元计算,2016年我国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P)为36.7%,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总体上看,新预算法实施后,我国逐步依法建立了地方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债务规模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16年我国债务的负债率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今后,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的不断推进,举债受到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将保持合理增长,加上我国P有望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也将为地方债务风险防控提供根本支撑,2018-2020年我国债务风险指标与2016年相比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记者问:穆迪认为,除了直接债务,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债务水平持续增长会增加或有债务,请问您对此有何看法?

  一方面,关于或有债务范围问题,《中华人民国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已经作出明确。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地方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因此,《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后,我国地方或有债务依法是指地方为使用外国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债务,除此以外不存在任何其他或有债务。

  另一方面,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债务与债务之间的关系,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也已经作出了明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除发行地方债券外,地方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不论是中央国有企业、还是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其举借的债务依法均不属于债务,应由国有企业负责,地方不承担责任;地方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对国有企业承担责任。

  综合上述法律,穆迪所谓的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债务水平持续增长会增加或有债务的说法,是根本不成立的。

  彭博新闻社报道,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主管Tony Tang接受彭博电视采访时表示,穆迪周三决定将中国的信用评级从Aa3下调至A1,其选择的时机可疑。

  Tony Tang表示,人们认为中国经济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中国过去几年的政策措施确实控制住了债务。过去六个月,所有的经济数据均有企稳向好迹象,中国的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以及财政状况符合甚至好于其他许多经济体。

  同时,Tony Tang指出,流动性陷阱可能是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银行体系的效率仍然低于全球其他许多经济体,信贷不能流向经济中最需要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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